海关系统能源费用托管集中工作取得圆满成功

公共机构节能网      ecpi.ggj.gov.cn      2023-12-06 15:23      【字体: 打印关闭本页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不断推进海关系统节能工作绿色低碳转型,根据《国管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鼓励和支持公共机构采用能源费用托管服务的意见〉的通知》(国管节能﹝2022﹞287号),财务司对海关系统各公共机构用能情况进行了摸底,遴选出部分符合能源费用托管条件,且有意愿引进能源费用托管服务的单位。为推进遴选单位尽快落实托管服务工作,112930日,财务司在南京举办海关系统能源费用托管集中工作,南京海关党组成员、副关长葛燕峰出席开班仪式并致辞海关系统47家海关单位节能管理部门70余位代表参加。

  

集中工作开班仪式


  集中工作期间,财务司许鸣界副司长通过视频连线方式传达海关系统绿色低碳转型最新要求,号召各单位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决策,下大力气抓好生态文明建设,强化节能管理意识,转换节能管理理念;财务司提出节能管理工作最新要求并部署海关系统能源费用托管推进工作;国管局节能司有关同志宣讲公共机构能源费用托管工作最新政策。 

  南京海关作为海关系统第一家实施能源费用托管单位,分项目准备阶段、项目实施阶段、项目运营阶段全流程专题汇报能源费用托管工作开展情况,从能源费用托管优势、评估标准判断、能源基准确定、风险防范提示等几个方面介绍项目实施经验。 

  最后,组织各海关单位代表围绕能源费用托管工作开展交流研讨,针对各单位代表提出的如何平衡社会效应和经济效率,解决内驱力不足、能源基准如何科学确定、能耗消费体量小办公地点比较分散如何托管、如何把握保障办公舒适度和落实节能降碳措施之间平衡点等问题,现场进行了答疑解惑,排除疑虑。 

  此次集中工作内容充实、效果显著,取得了圆满成功。海关系统各单位代表对能源费用托管政策精神有了更深刻的领悟,对能源费用托管项目实施有了更直观的认识,对能源费用托管重点难点问题有了更清晰的理解,为能源费用托管全面推广打下坚实基础,有力推进海关系统能源费用托管整体进程。下一步海关总署将在海关系统全方位推广公共机构能源费用托管模式,给各直属海关下达托管任务,要求符合条件单位上报能源费用托管方案,切实落实能源费用托管工作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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