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有关规定,以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国管局有关工作部署,9月29日,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发展改革委、商务厅、市场监督管理局、文明办联合印发《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和通报制度》(以下简称《成效评估和通报制度》),进一步推动和加强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管理。
《成效评估和通报制度》明确了实施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和通报制度的总体目标、评估主体、评估内容、评估标准、评估方式、结果运用和工作保障等七个部分。其中,评估内容具体围绕加强食品采购、储存、加工、消费和餐厨垃圾处理等环节开展,评估标准细分为9项、45条具体内容。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和通报制度的实施情况将纳入精神文明单位创建、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考核和节约型机关创建活动内容。
下一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将会同有关部门,督导全区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做好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的季度、年度抽查评估和结果通报工作。同时,加大宣传力度,挖掘先进典型,推广经验做法,努力营造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