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公共机构能耗定额标准》是福建省机关事务工作第一部地方标准,它规定了党政机关类、教育类、卫生医疗类、场馆类公共机构能耗定额的指标与节能管理措施,适用于福建省全部或者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在运行阶段能耗〔煤、燃气、燃油、电、热力等各种能源(含车辆能耗)〕的计算、评价、考核及定额管理。定额标准中规定的能耗指标等级值是实施"强度指标绝对值法"考核方式的必要数据支撑,定额标准的发布实施为"十四五"时期转变公共机构"强度同比下降法"考核方式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