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印发了《关于在市直机关继续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的通知》,明确要求市直机关办公照明光源系统、食堂用气、用油等均统一纳入合同能源管理范围,合同期限原则上不超过5年,并与节能服务公司约定了节约费用分配比例。目前,市委办、政府办等58家市直单位已按节能效益分享型实施了合同能源管理工作,根据能耗跟踪监测分析,节能成效明显。二是积极与上海都益实业合作,推进光伏能源管理。为了缓解能源紧缺问题,目前,宜昌市已对全市三甲以上医院大型耗能设备能耗数据摸底调查分析,形成了可行性调查报告,为今后推广运用光伏能源提供了可靠依据。同时,宜昌市还将市公安局、交通局、城管局等23家单位和部门纳入今年实施合同能源管理工作重点,予以安排和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