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石市“十二五”期间市直有关部门节能降耗目标考核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黄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于2013年1月中旬,对2012年全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进行了考核评价,有力推动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开展。根据《2012年度黄石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考核方案》要求,黄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高度重视节能考核工作,精心安排和部署,并组成4个考核组,分别由局领导带队,对市直72家公共机构和7个县、市、区开展检查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公共机构节能目标完成情况、组织领导、制度建设、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分析和节能资金落实等方面。各公共机构认真对照考核评价表进行自我评分并撰写自评报告后,接受考核小组全面检查,本次考核实行百分制计分方法,确保考核程序客观、公平,对于没有参与考核的单位按零分计算。近期,该局还将对各公共机构的考核情况进行汇总,确定考核等次,向市人民政府汇报后,考核结果将在全市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