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四川省副省长王宁在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报送的《关于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情况的报告》上作出重要批示:“这项工作要持之以恒的抓下去,以小见大,必有成效,且引导作用明显,利国利民。”
2012年,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与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紧密配合,结合全省实际,根据《“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国发〔2011〕26号)要求,制定全省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创建程序和完成时间。经过申报、创建实施、初评、公示等环节,今年1月接受国家复核验收。3月6日,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公布第一批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名单的通知》(国管节能〔2014〕141号),全省28家单位被评为全国第一批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其中党政机关10个、学校10所、医院8所(涵盖17个市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