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实施〈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办法》和《舟山市定海区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实施细则》,切实发挥公共机构在节能降耗中的表率作用, 8月17日至18日,定海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会同区能源监测大队相关人员对全区部分公共机构夏季空调用能情况进行了一次专项执法监察工作。
此次监察内容主要为抽查公共机构室内空调制冷温度设定 (夏季室内空调控制温度不得低于26℃)和开空调时是否关好门窗等情况。在对干览镇、岑港街道、定海工业园区、区教育局、区旅游局、区财政局等多家单位进行监察的情况来看,工作人员和往年相比节能意识显著增强,都能将空调温度设定在26℃以上;部分工作人员还利用电风扇和自然风来降温。
检查中也发现,个别单位存在开门打空调现象,经询问是因为单位有要求,关门不利于群众来找人办事,所以才存在开门打空调现象。针对此现象,监察组提出意见和建议:空调省电方法之一就是要求房间的封闭性要好,开着门封闭性不好,空调达不到设定温度,压缩机就会一直工作,这样电能消耗要增加1倍还多,可以通过门前悬挂“请进”或者“外出”提示牌的办法解决。
此次监察过程中还发现岑港街道、区财政局等单位对节能工作尤为重视,空调温度设置提示牌张贴到位,LED照明灯推广应用也全部完成或者正在改造当中。
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是推进节能降耗工作深入开展的重要举措,在以后的用能高峰期,该局将继续针对公共机构用能情况不定期开展节能执法监察,确保公共机构尤其是政府部门,带好节约用能的头,做好节约用能的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