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丽水龙泉市机关事务局规范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台账管理工作

公共机构节能网      ecpi.ggj.gov.cn      2015-09-18 17:46      【字体: 打印关闭本页

    为创建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浙江省龙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认真做好市行政中心的创建材料规范整理工作。

    一是领导重视,科室配合。该局成立了创建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工作小组,由节能科具体负责工作实施,相关科室积极配合,提供创建工作所需的台账、材料等内容。

    二是参照标准,明确分类。此次台账管理,该局参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评分标准,把所有的台账分为能源资源消耗指标、管理制度与实施、建筑及设备系统节能、节约用水、绿色消费、附加评价单元、合同及发票等七大类进行管理。

    三是根据分类,逐条落实。每一大类按照评分细则要求进行具体分项。如第二大类管理制度与实施的用能设备运行管理及近两年的巡视检查记录,都一一整理,汇编成册,并制作了完整的巡视记录本。

    四是归档整理,汇编成册。根据创建分类,每一大类用档案盒子包装好,并在封面及侧面贴上标签,以便查阅。

    通过此次规范台账管理,使创建材料分类更加科学化、精细化,有力地推进了市行政中心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的创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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