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突出“五个到位”推动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

公共机构节能网      ecpi.ggj.gov.cn      2015-11-04 17:40      【字体: 打印关闭本页

    第二批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启动后,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突出“五个到位”,推动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认识到位, 把示范创建工作纳入议事日程

    2014年“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会议暨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会议”召开后,咸阳市秦都区及时成立了由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任组长,区发改、财政、审计、统计、住建、机关事务中心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区节约型公共机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节能创建日常管理工作,具体工作由区机关事务中心牵头负责,多次组织召开工作进展情况分析会议,改进细化创建方案,加强督办,机关大院各部门形成了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区机关事务中心具体负责、机关大院各部门密切配合、广大干部职工全员积极参与的创建工作格局。

    制度到位,把完善制度作为节能保障

    建立了机关节能工作联络员制度。明确机关大院各部门确定一名素质较高、责任心强的干部担任本单位节能工作联络员,加强沟通联系,及时传达各级节能工作精神;建立了能耗季报汇总制度。规定机关大院各部门每季度上报一次能耗数据,进行统计汇总分析,发现问题及时沟通,及时协调解决;完善了机关大院节电、节水、空调使用、车辆封存等各项管理制度,明确了节能目标任务分工和岗位职责。同时,配套出台了《秦都区公共机构能源计量管理制度》、《秦都区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教育和培训制度》等九项制度,有力推动了节能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

    宣传到位,把转变观念作为节能前提

    积极开展节能宣传活动,发放节能宣传资料单、节能知识手册、节能倡议书、悬挂节能宣传标语,制作节能宣传板报组织低碳生活万人签名等形式;开展能源紧缺体验日活动,积极倡导单位公车停开一天,机关工作人员乘公交车、骑自行车或步行上下班;除计算机房、监控室等特殊场所外,机关大院办公大楼停开空调一天;机关大院办公楼6层以下电梯停开,有效增强了干部职工的节能意识。开展节能专题培训活动,先后两次举办区机关干部职工节能知识报告会和节能管理人员业务培训,认真组织学习《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和《陕西省公共机构节能办法》,参加人员达1200余人次。

    措施到位,把日常管理作为节能基础

    区机关大院办公大楼改建前,坚持把节能改建设计作为一个重要指标,使用的干挂石材、吊顶硅钙板、轻质隔板墙、节能照明灯具、燃气锅炉等主要建筑建材、设备均符合建筑节能要求。严格执行夏冬季空调使用管理规定和室内空调温度设置标准,冬季供暖期间,严禁开空调。办公楼外体、广场景观照明,除重大节日和庆典活动外一律关闭。办公大楼公共区域照明灯、走廊灯、卫生间灯等照明设施安排专人管理,杜绝“长明灯”现象。节假日、双休日,办公大楼电梯只留开1部,热水锅炉关闭使用。加强用水设施的日常维护管理,示范单位创建以来,投入30万元,对不符合节能要求的计量表、水龙头、阀门等设备及时进行更换,卫生间面盆的水龙头和小便池安装为光感应系统,对生活水箱和消防水箱全部进行了更换,有效杜绝了“滴、冒、跑、漏”的“长流水”现象。机关大院冬季采用城市集中供热方式取暖,为了加强采暖管理,根据室外气温、上下班时间、节假日等及时调节温度,降低热能效果明显。

    督查到位,把狠抓落实作为节能关键

    示范单位创建工作中,秦都区专门组建了节能工作督查组,由机关事务中心牵头,区委区政府督查室配合,采取明查暗访的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对楼外办公场所、机关大院各公共机构空调、用水设施、用电设备、车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长明灯、长流水、空调温度过低、办公设备待机、开空调开门窗等现象,及时反馈或公示,并要求限期整改;对违规使用公务用车的,严格执行车辆管理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当事人员的责任,确保了机关节能工作扎实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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