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国家启动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以来,浙江省宁波市高度重视,紧紧围绕创建工作要求,以积极有为的姿态,全力推进全市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的创建工作。截止到目前,宁波市已有3家单位被授予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称号,7家单位被授予浙江省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称号,今年有4家公共机构正在进行第二批国家级示范单位的复核验收,9家单位通过省级示范单位复核验收。主要做法是:
一是以建设节约型机关为主线,强化管理。通过建立健全节电、节水、节油管理、能耗统计监测、能源资源分项计量、合同能源管理、绿色消费行为规范等制度,强化节能工作目标考核、督查、通报等举措,不断夯实节能管理基础。
二是以节能技术改造为依托,提升效率。积极推广应用技术先进成熟的节能、节水设备产品,推动改造升级,实施节能降耗。近几年,宁波全市陆续完成了节能监管平台搭建及拓展、锅炉改造升级、中央空调控制管理改造、光伏发电、LED照明改造等项目,每年节约能耗费用达上千万元。
三是以创建示范单位创建为抓手,辐射典型。注重先进经验的总结及交流,积极研究创建工作长效机制的建立和创建成果的巩固,带动更多的公共机构加入到创建队伍中来,以此来更好地实现以学习交流促提升、以示范创建促发展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