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山东省临沂市郯城县召开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会议。会议总结全县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并对全县“十二五”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郯城县公安局等4家单位作了经验介绍。全县194家公共机构的分管领导和节能联络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要求全县各级各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李克强总理的重要批示,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努力推动郯城县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再上新水平。一是要充分认清形势,带头节约能源资源、注重环境保护,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节能环保氛围。二是要明确目标要求,搞好规划编制,开展绿色建筑、绿色办公、绿色出行、绿色食堂、绿色信息、绿色文化等六项绿色行动,实施八项重点工程燃煤锅炉节能环保提升、可再生能源资源应用、节地节水、计量统计、试点示范、管理能力提升、高效照明产品、智慧节能等八项重点工程。三是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勇于创新,带头推广新能源,带头应用新技术,带头探索新机制。四是要强化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分解工作目标,强化奖惩措施,实行通报问责制,努力形成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整体合力。
会议强调,下一步,将对成功争创市级、省级、国家级公共机构节能示范的单位予以奖励,充分发挥好风向标、指挥棒的作用。要求从事这项工作的同志一定要树立心中有节能、工作想节能、节能为自己,节能也出成绩的意识,把虚的工作做实,把实的工作做好,做出自己的特色,形成工作的亮点,共同促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再上新水平。
会议还对新启用的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能源资源消耗统计系统进行了业务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