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出台《浙江省公共机构绿色数据中心建设指导意见》

公共机构节能网      ecpi.ggj.gov.cn      2017-09-29 08:42      【字体: 打印关闭本页

根据《关于推进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三五”规划》要求,为加快推进和深入开展绿色信息行动,全面提升公共机构数据中心机房能源利用效率,促进能源资源节约利用,浙江省出台了《浙江省公共机构绿色数据中心建设指导意见

浙江省公共机构节能“十三五”规划绿色数据中心建设作为重点工作项目,明确到2020年底,力争县级以上行政中心全部完成绿色数据中心机房改造。为有效提高和规范本项工作的深入推进,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会同省发改委、省能源局等部门,在充分调研并征求相关领域专家意见建议的基础上,根据本省公共机构机房设备运作情况与气候特征,制订印发《浙江省公共机构绿色数据中心建设指导意见》。

   《浙江省公共机构绿色数据中心建设指导意见》在等级划分、指标评价、云平台数据中心建设、专业数据运营商托管、建筑围护结构改造、可再生能源利用、能源审计等方面,创新了工作内容,无论从架构上还是内容上均具有示范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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