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建立实施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和通报制度

公共机构节能网      ecpi.ggj.gov.cn      2021-12-23 16:51      【字体: 打印关闭本页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要求,按照国管局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近日印发《关于建立实施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和通报制度的通知》。《通知》自2022115日起施行。

《通知》明确,各级机关所辖食堂(包括自营食堂和委托餐饮服务企业运营的食堂)为评估对象,评估主要围绕加强食品采购、储存、加工、消费和餐厨垃圾处理等环节开展,具体细化为18项评估内容、39条评估标准。

《通知》提出,强化源头计划管理,建立用餐人数预测制度。采取预约登记、数据分析等有效措施,提前统计预估用餐人数,合理制定食材采购计划,精准备餐,避免原材料浪费。落实食材贮存保管要求,建立必备的冷藏、冷冻、分类分区和虫害控制等贮存设施设备。食材出库应遵循先进先出先用原则,避免因保管不善出现食材损坏或过期浪费。

《通知》要求,严格过程控制管理,不断优化菜谱结构和菜肴口味,积极研发新式菜品,通过制作经济适口、营养均衡、安全健康的饭菜,遏制浪费产生。应推出多种份量菜式,菜品可分为一份、半份等多种形式,主食可分为大份、小份,方便就餐人员按需取用。

《通知》要求,建立监督检查机制,设立反食品浪费督导员,对用餐人员进行引导监督,发现浪费行为,进行当面提醒劝告。可在餐盘回收处设置电子监控设备,并在食堂明显位置设置曝光台,对严重浪费行为进行曝光。

《通知》强调,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和通报制度建立实施情况纳入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考核和节约型机关创建活动内容。责任主体所辖食堂存在评估等级为不合格的,不得参加节约型机关、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等创建活动。对评估等级为不合格的食堂,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将督促其责任主体及时跟进整改进度、限期指导完成整改,并组织开展整改复查,确保整改到位。对整改复查仍不合格的,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将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对责任主体单位和相关负责人依法严肃处理。

下一步,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将按照评估和通报制度的规定,督导全省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做好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的季度、年度抽查评估和结果通报工作。同时,注重挖掘先进典型,推广经验做法,努力营造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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