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公共机构节能领域两项地方标准获批发布

公共机构节能网      ecpi.ggj.gov.cn      2022-05-05 17:17      【字体: 打印关闭本页

  近日,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组织编制的《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实施要求》《公共机构节能节水管理规范》两项地方标准,由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发布,将于2022年5月8日起正式实施。

  《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实施要求》全面总结山东省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试点经验,重点聚焦合同能源管理的普遍性和原则性问题,结合工作实际,规范了公共机构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开展节能改造的实施条件、商业模式以及9个方面的实施流程,并附录了3种合同能源管理商业模式的合同文本,为公共机构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提供了重要依据和工作遵循。

  《公共机构节能节水管理规范》紧扣国家和山东省有关政策要求,明确提出了公共机构节能节水规划、总量和定额、计量统计和审计、维护等4个方面的一般规定,确定了围护结构、暖通空调系统、电器与控制系统、给排水系统、新能源利用、非常规水源利用、信息化平台建设、市场化服务等8个方面的运行改造内容,并对节能节水制度建设作出要求,为公共机构规范节能节水管理、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提供了标准支撑。

  两项地方标准的发布实施,进一步完善了山东省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制度标准体系,对提升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节能节水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促进山东省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必将产生良好推动作用。下一步,山东局将采取多种措施,全力抓好两项地方标准的宣贯培训,加快推动标准落地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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