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公共机构能源费用托管服务意见发布

公共机构节能网      ecpi.ggj.gov.cn      2022-09-23 08:24      【字体: 打印关闭本页
  本报北京9月22日电 (吴莉)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等3部门近日印发《关于鼓励和支持公共机构采用能源费用托管服务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规范和加强公共机构采用能源费用托管服务工作。
  《意见》明确能源费用托管服务的适用条件和优先对象。强调因地制宜,指出纳入重点用能单位名录、能耗超过基准值、能效未达到标准等情形的公共机构优先采用,不搞“一刀切”,确保精准有效。
  《意见》规范了能源费用托管服务的操作流程。在总结提炼部分地方实践探索的基础上,规定了前期评估、组织采购、合同签订、组织实施、项目调整、后期评估、资产管理和费用结算,确保全流程、易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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