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标准由国管局节能司、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财政部国库司提出并会同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湖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国网综合能源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标准化与质量研究院起草。该标准在国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关于鼓励和支持公共机构采用能源费用托管服务的意见》基础上,进一步细化了前期评估、组织采购、合同签订、组织实施、项目调整、效果评估、资产管理和费用结算等8个环节的要求,并包含节能诊断操作建议、能源费用托管项目服务内容和要求示例、合同参考范本、能源费用托管服务基本规范4个资料性附录,为各级各类公共机构规范实施能源费用托管项目提供指引和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