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批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迎接国家考核组资料审核和实地复核验收

公共机构节能网      ecpi.ggj.gov.cn      2015-11-26 10:15      【字体: 打印关闭本页

    根据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第二批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验收工作的通知》(节能函﹝2015﹞30号)工作安排,2015年10月14日,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节能司司长张世良等7人组成的国家考核组赴云南进行复核验收工作,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于当晚召开第二批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评价验收工作会议。省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杨杰,省政府办公厅副主任、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李记臣,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张弛出席了工作会议。来自创建示范工作单位的节能工作员及其所在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节能领导,共计84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受李邑飞秘书长委托,省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杨杰对云南省第二批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情况做出汇报。汇报指出,云南省始终把创建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作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带动全社会节能的重点工作。通过不断创新机制、强化措施,确保了创建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顺利推进。坚持“政府为主导,创建单位为主体,各职能部门支持,带动社会节能”的原则,将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项目列入省级节能主管部门2015年度重点申报的节能项目,引导地方加大财政资金的投入力度。通过开展创建工作,不但为全省3万多个公共机构树立了示范标杆,提高了广大干部职工的节能意识,而且通过充分挖掘节能降耗潜力,完善节能管理制度,确保了管理节能、技术节能等措施的有效落实,示范创建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节能司司长张世良对第二批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取得的结果表示肯定并向全省节能工作管理部门做出指示。讲话指出,示范单位创建是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的重要内容和重要载体,要完善和落实节约能源资源制度推进能源资源的节约,要促进技术节能水平的提升,运用节能环保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逐步淘汰高耗能、高污染的产品。切实落实资金保障,根据各地区不同特点制定相应政策,引导社会资本注入,充分发挥市场资本的作用。加强宣传教育,以节能、节水宣传周为契机,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节约能耗的良好氛围。积极培养生态文明建设文化教育,把节约能源资源和生态文明建设纳入日常干部职工教育培训,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社会主意核心价值观体系。推广运用新能源汽车,积极倡导新能源汽车消费观念,加快充电桩等配套设施建设,在公共机构中探索新能源汽车推广运用的新方式。

    云南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李记臣对第二批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评价验收工作会议做总结发言,就下一步工作提三点要求:一是各部门各单位要积极配合验收组的评价验收工作,对指出的问题要虚心接受、及时改正。二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云南考察工作时重要讲话精神,深刻理解、准确把握习总书记,讲话对云南工作的新要求及其丰富的思想内涵。充分认识推进节能减排、环境治理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忧患意识、危机意识和机遇意识。三是把验收组的要求同《云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结合起来,继续完善法制体系和体制机制,坚持持久战,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蓝天常在、绿水长流、永续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请同志们将各位领导的讲话学习好、领会好、汇报好、传达好,奋发有为、踏实工作,切实推动我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10月15-17日,国家考核组在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领导陪同下,对第二批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的澄江县行政中心、石林县行政中心、云南省第三人民医院、云南大学进行了实地抽查复核。国家考核组对抽查验收的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给以了高度的评价;并要求把创建经验和做法进行认真的总结。

    就此,省管理局节能办高度重视创建全国第二批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的工作,在相关部门的指导帮助下,按照相关要求认真抓好节能措施和节能项目落实,实现 “齐抓共管,绿色低碳”的创建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的目标。各级公共机构在节能工作中开展了很多卓有成效的工作,能耗水平不断下降。各种规章制度不断完善,但离示范单位这样系统的、规范的制度建设还有一定差距。在创建之初,我们就把立足点放在建立和完善制度上。示范单位在创建活动中从实际出发逐步完善了规章制度,验收过程中也把制度建设作为重点内容。通过创建活动,各示范单位要健全、完善节能管理制度,为今后节能工作的长远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全省各地、各部门要加大对节能减排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增强做好节能减排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把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列入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正确处理行政办公效能提高与节能减排的关系,持之以恒地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真正落实到每一处细节。这次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内容多,任务重。从创建内容上看,主要是包括六个方面,即:建筑节能、节能技术和产品、节水和资源循环利用、可再生能源应用、绿色消费、日常监督管理。可以说几乎涵盖了一个公共机构节能的全部内容。我们要对每一项内容都进行认真的梳理,分清哪些我们已经做了,哪些是我们在创建中要做的,对于已经做的,要善于总结,分析运行效率,进一步完善提高。对于没有做的,要立即行动,根据创建方案,列出各项创建内容工作进度,抓好落实。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加强用能计量管理,实施能耗分项计量,有条件的可以建立只能检测系统,开展能源审计和能耗公示;二是大力推广应用先进成熟的节能、节水技术和产品,积极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配电、照明、电梯等重点耗能设备(设施)的节能改造;三是实施用水设备节水改造,推广应用节水器具,充分利用中水、雨水,加强废旧物品回收,开展垃圾分类收集和回收利用。四是积极应用太阳能、浅层地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的利用;五是严格落实节能产品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有关规定,积极使用再生纸等再生办公用品,倡导文明、节约、绿色、低碳的消费模式;六是强化节能管理监督。

    公共机构节能,利国利民、功在当代、利在千秋;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意义重大、任重道远,是“十二五”时期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做好这项工作,机关要先行,领导要带头,大家要参与,以强烈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扎实有效地推进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为我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再上新台阶,为云南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云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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