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
施行两周年宣传活动安排的通知

公共机构节能网      ecpi.ggj.gov.cn      2023-04-23 20:16      【字体: 打印关闭本页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

施行两周年宣传活动安排的通知

节能函〔2023〕3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广东省能源局、西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机关事务管理机构:

  2023年4月29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施行两周年。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增强广大干部职工节粮爱粮意识,进一步推动公共机构反食品浪费工作,现将有关宣传活动安排通知如下。

  一、会同人民网举办公共机构食堂反食品浪费“小妙招”有奖征集活动。请各地区、各部门在2023年4月28日上午9时至6月28日下午5时期间,动员广大干部职工,登录人民网“领导留言板”栏目、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网专题专栏、“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助手”微信公众号“有奖征集”栏目等,踊跃参加活动。活动结束后,将对优秀建议留言进行展示、发奖。

  二、发布公共机构普法节粮爱粮主题宣传海报。各地区、各部门可在2023年4月24日上午9时以后,登录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网“通知公告”栏目下载电子宣传海报,鼓励利用电子布告栏、电视屏幕等载体进行无纸化宣传。

  三、请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动员本地区、本系统公共机构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介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努力营造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浓厚氛围。   

 

 

国管局节能司         

2023年4月21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林笠 010-83087034)

主办单位: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 版权所有: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西安门大街22号 邮 编:100017 电子邮件:ecpiggj@163.com
网站标识码:bm42000003 京ICP备05034951号-1 京公网安备 11040102700151号
推荐浏览分辨率为 1280 X 1080 当日点击量:200次 总点击量:3380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