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国管局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司组织有关单位起草了行业标准《公共机构能源费用托管实施规程(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 电子邮箱:jnsxmc@ggj.gov.cn。
2.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安门大街22号,国管局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司收;邮政编码:100017。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5日。
附件:公共机构能源费用托管实施规程(征求意见稿)
《公共机构能源费用托管实施规程》起草组
202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