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为12月18日至12月26日(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有质疑,请于12月26日前将有关情况和证明材料传真至国管局节能司。
传真:010-83084172
附件:拟入围2024年公共机构绿色低碳技术名单
国管局节能司
202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