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在车辆管理工作中的几点做法

公共机构节能网      ecpi.ggj.gov.cn      2010-01-07 16:17      【字体: 打印关闭本页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共有各种车辆158台。机关车队设正副队长各1人,调度1人,内勤1人。下设5个车管组。现有专职司机64人。自2005年以来,累计行驶900万公里无事故,为以审判为中心的各项工作提供了优质安全的交通服务,车队曾三次荣立集体三等功,车管工作受到了上级领导、广大干警的一致好评和黑龙江省省直机关局、哈尔滨市交管部门的多次表彰,曾连续9年被哈尔滨市交通安全委员会授予“交通安全先进集体”称号。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坚持狠抓队伍建设这个根本。

    一流的车管工作离不开一流的车管人员和司机队伍。多年来,我们一贯要求车管人员和广大司机“人在法院,品同法官”,坚持用高尚追求引导人,养成教育塑造人,规章制度约束人,良好风气影响人,集体荣誉带动人,努力建设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过硬的车管人员和司机队伍。一是注重思想引导。我们始终坚持把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放在首位。引导广大司机爱岗敬业,爱院如家。树立“审判工作无小事”的观念,把审判工作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安全行车作为第一追求,把服务对象满意作为第一目标,以爱车、守纪、安全、节约为基本标准,努力培养一支思想作风好,驾驶技术精,文明礼让,依法行车的优秀司机队伍。二是注重用制度管人。我们依据《省法院机关车辆管理规定》,制定和实行了《省法院机关车队日常管理规定》。将车队的日常管理,分解成人员管理、车辆管理、工作秩序、行车安全、车辆维修、油料管理6大项29条。条条都有处罚标准。同时实行了《车管工作通报》制度。对违反规定的司机分别处以罚款、通报批评和停车停薪等处分。由于我们对车队的日常管理做了比较详尽的规定,即能使司机的日常行为有所遵循,又使管理人员有“法”可依,收到了较好的管理效果。三是注重表彰激励。通过多年的实践我们感到,通过比学赶超和表彰激励,仍然是激发人的进取精神的有效手段。如为了调动广大司机爱护车辆的积极性,我们开展了“爱车标兵”评比竞赛活动,每月底结合检查车辆卫生进行一次评比,每次评选20名“爱车标兵”通报表扬并发放奖品,评比结果与评选年度“优秀司机”挂钩,调动了广大司机养护车辆的积极性,使车辆装备的完好率达到了100%。

二、坚持狠抓交通安全这个关键

    防止交通事故,保证交通安全是最大的节约。多年来,我们一贯重视交通安全,千方百计抓交通安全,安全形势一直较好。在抓交通安全工作上,我们注意从三个方面入手。 一是强化安全教育。每月底,我们结合考核评比进行一次行车安全的讲评和讲座。为了消除安全教育死角,扩大受教育面,我们实行了安全教育考核办法,印制了《安全教育考核证》,司机每人一证,开会时由车队队长当场盖《安全教育考核章》。规定少一个“考核章”扣100元出车补助费,有效地解决了安全教育到会不齐的问题,保证了各项安全措施的贯彻落实。二是抓住安全重点。车轮一动三分险,长途车更是险上加险。长途车一旦出事多属车毁人亡的重大事故,人命关天,必须高度重视。多年来,我们坚持出长途车须经院领导审批的制度。规定未经常务副院长在《长途车审批单》上审批而出长途车的,除按有关规定对司机给予处罚外,机关财务科不予报销相关费用,十多年来,我院机关在编车辆从未发生未经院领导审批而出长途车的现象,抓住了交通安全的关键环节。三是开展行车安全星级评比。为了调动广大司机保证行车安全的积极性,分解车管干部的安全压力,我们自2008年起,在全体专职司机中组织开展了“行车安全星级评比竞赛”活动。成立了“行车安全星级评比委员会”,制定了评比实施方案和细则。“细则”规定:初次评星以个人驾龄为主要依据,五年一星,最高星级为五星,并在本人驾驶的车辆风挡的右下角插挂星级标识。在初次评星之后,每名司机每安全行驶3万公里晋升一个星级,同时颁发星级证书和奖金,更换星级标识。“细则”同时规定:凡发生交通事故,其损失超过5000元的减一个星级,无星司机要停车待岗或辞退。通过开展星级评比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司机的安全观念和保证行车安全的责任感、荣誉感,使他们珍惜自己的安全经历,追求更多的安全里程,不仅分解了车管干部的安全压力,促进了行车安全工作,还推动了司机队伍的全面建设,收到了一举两得的管理效果。

三、坚持抓好制度建设这个保障

    靠制度管车管人是我院机关车管工作的基本模式。多年来,我们一贯重视车管制度建设,并注重在执行中将制度“激活”,使之成为随时启动的管理机制。比较主要的制度有:(一)《省法院机关车辆管理规定》;(二)《车队日常管理规定》,;(三)《行车安全奖罚办法》;(四)《行车安全奖励细则》;(五)《行车安全十条禁令》;(六)《车辆交接登记制度》;(七)《车用油料里程核算制度》;(八)《车辆月检查表制度》;(九)《长途车外县加油里程核算制度》;(十)《油料月报公示制度》;(十一)《加油员一卡控制加油制度》;(十二)《司机安全教育考核制度》等。这些制度,都是多年来车管实践的总结,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可操作性和法院自身特点,形成了一套比较严密的管理链条,基本实现了用制度管人管车的管理模式。

四、坚持厉行节约这个重点

    一是突破节约难点。在过去的几十年里,我院机关一直沿用凭油票加油的传统方式。由于油票是通用的,谁都可以凭票加油,这就难免发生公油私用和油料流失问题。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们从2006年起,实行了加油员一卡控制加油制度。这一制度的最大优点,就是变多渠道流失为加油员一人一卡控制,基本杜绝了公油私用和油料流失问题。具体的操作方式归纳起来是:“三帐合一、日清月结、公开透明、全员监督”。三帐合一即:主管处领导管买油帐,车队队长管领油帐,加油员管加油帐。每月底核对一次账目,买油帐、领油帐和加油帐三帐数字要相符。为了准确计算各单车的耗油量,我们给全院车辆逐台核定了每公里耗油标准,并在每月的28、29日二天内组织抄一次各单车的里程表,再按各种车型每公里耗油标准计算各单车的节超数额并制表公布,节约归己,超支自补。这一措施实行后,院机关的油料消耗由2005年每公里平均0.93元下降为2009年平均每公里0.83元(含汽油涨价因素),收到了较好的管理效果。二是深化油料管理。少耗多领、虚报冒领一直是油料管理的老问题。一些司机钻管理的空子,出长途车在外县加油虚开发票,虚报冒领和弄虚作假现象长期存在。特别是自2006年最高法院实行死刑二审开庭制度以来,长途出车的频率陡然上升,每年要为二审开庭下乡办案出长途1000余台次,外县加油费用很高。针对这一变化了的新情况,我们于2008年初实行了长途车出车和回程双向抄表核算办法。车队设专职抄表员,规定《长途车审批单》上无往返里程数和车队队长审核签字的,财务科不报销各种费用。《长途车审批单上》画有两个模拟的油量表,抄表员负责在出车前和回程后标示出油箱的存油刻度,并在《长途车审批单》相应的拦目里填写往返里程数并加盖名章。车队队长根据抄表员的刻度标示和油箱容量,计算出双程油箱存油数并折合成人民币之后,再用往返里程数核算加油发票。当一台车出长途之后,必须履行上述手续,必须将油箱的存油数也计算进去,财务科方可报销加油发票,一举解决了虚开发票和虚报冒领问题,仅此一项,每年可节约油料费30余万元。三是开展节约竞赛。在实行了加油员制度之后,虽然杜绝了油料流失问题,但司机节油的积极性没有调动起来。他们普遍认为,油箱里的油是加油员加的,即使节约了本人也没有实惠。于是夏天长时间打空调,冬天长时间开暖气,不仅浪费油料,还加速了车辆磨损,带来了新的浪费。针对这一问题,我们于2006年开始,开展了“节油能手“评比竞赛活动。在每月底抄表核算的基础上,按照各车型每公里定额标准,计算一次各单车的油料节超情况。取节油数较高的前10名通报表扬并发放奖品,用荣誉调动节油积极性,使油料节约得到了深化。四是自办了汽车养护中心。多少年来,在社会修配厂修车费用太高一直是困扰我们的老问题。为此,我们于2006年6月自办了“龙法汽车养护中心”,为院机关的车辆维修带来了便利。一是方便。车辆发生了故障可以随时入厂,随到随修,提高了车辆的完好率。二是保真。在自己的养护中心修车不用担心使用副品和假件,修车质量高,修后寿命长,使维修费用大大降低。据统计,过去在社会修配厂修车,平均每台车每年需用维修费15000元左右,而在自己开办的养护中心修车,每台车平均每年仅需维修费7000元左右。三是快捷。因为我院150余台车辆在养护中心均有维修档案,修理人员对车辆状况了如指掌,判断故障快,修理效率高,实现了又快、又好、又省的工作目标。

    尽管我们在车辆管理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积累了点滴经验,但与上级要求,与实际需要还有很大差距。我们将以贯彻落实《公共机构节能条例》为新契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用科学的态度,严谨的作风,不断探索行政机关车辆管理的新办法、新措施,继续深化节约交通费的工作,为破解行政机关车管难,费用高的课题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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