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机构节能简报第27期

公共机构节能网      ecpi.ggj.gov.cn      2012-10-08 16:36      【字体: 打印关闭本页

国管局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司                                  2012年9月29日


   【本期要目】
     国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在京召开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会议
     谢极同志在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曾晓安同志在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国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在京召开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会议

    9月26日,国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在北京组织召开了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会议,贯彻落实国务院《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和《“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关于创建2000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的要求,总结交流有关工作情况,研究部署“十二五”期间和2012-2013年的创建工作。国管局李宝荣副局长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是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的重要抓手,不仅有利于以点带面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有利于建立健全公共机构节能的长效机制,更有利于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提供“正能量”。
    会议提出,2012-2013年,要按照今年7月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和国管局联合印发的《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方案》要求,以节能、节水、资源循环利用、可再生能源应用和绿色消费为重点,在国家机关和教育、科技、卫生、体育等系统公共机构中,创建1000家左右管理科学精细、资源利用高效、崇尚勤俭节约、践行绿色低碳的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并明确了创建时间要求和各地区名额分配方案。
    会议强调,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要兼顾不同层级、不同类型、不同规模、不同区域的公共机构,体现典型性和代表性;要以工作基础、工作条件、工作实绩作为初评衡量标准,做到好中选优,从源头上保证创建质量;要严格依据程序和标准进行评价验收,做到宁缺毋滥,确保示范单位的先进性和示范性。要强化组织领导,完善投入机制,加强技术服务,广泛开展宣传,把创建工作做实、做细、做好,做出成效。
    会议要求,各地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以创建公共机构示范单位为契机,着力抓好公共机构建筑及用能系统节能,积极发展绿色建筑;着力抓好可再生能源利用,加大公共机构太阳能光伏分布发电、光热利用以及地源热泵推广力度;着力抓好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努力推进节水工作,积极构建集中处理、规范高效的公共机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
    发展改革委环资司谢极副司长、财政部经建司曾晓安副司长出席会议并讲话,要求加大经费投入力度,重点支持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等工作。上海市发展改革委、辽宁省财政厅、湖南省和甘肃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代表作了交流发言。会议还讨论了《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评价标准(征求意见稿)》。
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经贸、经信)部门、财政部门、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以及教育部、卫生部等部分中央国家机关负责相关工作的同志150余人参加了会议。

 

在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发展改革委环资司副司长 谢极

    今天,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召开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会议,这是落实《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重要举措。
    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十一五”期间,通过各地区、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基本实现了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为经济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推动了技术进步和能效水平提高,提高了可持续发展能力,成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推动科学发展的一大亮点;同时为应对气候变化做出了重要贡献,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赞誉。
    目前,我国发展仍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但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依然突出。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加快发展,能源需求呈刚性增长,加之粗放型的发展方式尚未根本转变,资源环境约束日趋强化。一是能源消费增长过快,能源利用效率低。我国石油、天然气的人均剩余探明可采储量只有世界平均水平的7%左右,即使储量相对丰富的煤炭,也只有世界平均水平的63%。我国煤炭产能30多亿吨,有相当部分达不到现代化安全生产标准要求,努力增加自身供给受到制约。二是能源安全面临挑战。2010年我国石油对外依存度已达54.9%,预计还将进一步攀升。国际原油市场的任何风吹草动都会给我国经济运行带来影响,近几年,由于国际石油市场供需偏紧,加上世界主要产油国地区政治纷争风起云涌,国际油价一直保持高位运行,且频繁波动,对我国经济产生较大影响,在一定程度上造成我国成品油供应紧张,加剧了通货膨胀压力,影响了经济运行和人民生活。三是应对气候变化压力加大。我国温室气体排放总量大、增速快,人均排放量已超过世界平均水平,国际社会要求我们承担更多减排责任的呼声越来越高。有的发达国家准备对高耗能、高排放产品开征碳关税,这对我国国际贸易带来严峻挑战。
    我们必须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节能减排放在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树立绿色、低碳发展理念,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坚持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着力点,确保到2015年,完成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比2010年降低16%、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10年降低17%、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8%到10%、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比重达到11.4%等约束性指标。
    “十二五”以来,经过各地区、各部门的共同努力,节能减排取得了新的进展和成效。但要实现“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形势仍然严峻,任务非常艰巨。一是2011年全国单位GDP能耗仅下降2.01%,节能目标任务没有完成。要实现“十二五”目标,后四年年均单位GDP能耗要下降3.78%。二是节能减排工作在一些地方有放松的倾向。许多地方反映,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下,一些地方对节能减排要求有所放松,出台了电价优惠政策,主要集中在电解铝、铁合金、多晶硅等高耗能行业,带动高耗能行业过快增长。三是投资增长可能拉动高耗能行业需求。今年7月份以来,许多地方政府出台了大规模经济刺激计划,掀起了一轮投资热潮,可能带动钢筋、水泥等产品需求大幅增长。四是结构调整进展缓慢。产业重型化的趋势尚未根本扭转,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壮大还需一段时间。
我们要充分认识节能减排的艰巨性、复杂性、长期性,进一步强化目标责任,调整经济结构,推动技术进步,完善经济政策,全面推进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公共机构、农业农村、商业民用等领域的节能减排工作,持之以恒地抓好各项措施落实,确保实现“十二五”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
    公共机构能耗增长快,节约潜力大,是节能的重点领域之一。去年,温家宝总理在2011年全国节能减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指出:“各类公共机构要严格遵守节能减排的各种标准和规范,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国家机关要作表率”。这为我们做好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指明了方向。
    近年来,国管局在公共机构节能特别是中央国家机关节能方面作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推动出台了《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制定发布了《公共机构节能“十二五”规划》,通过健全组织机构,加强用能管理,推广节能技术,落实政府节能采购制度,加强能耗统计和考核监督,广泛开展宣传教育等,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实现了节能预期目标,成效显著。
    发展改革委作为节能主管部门,积极配合国管局做好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将公共机构节能纳入省级政府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推动建立了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提出公务用车改革方案,开展节能减排全民行动,提出每周少开一天车、严格控制室内空调温度、反对食品浪费、抑制过度包装等措施,支持中央国家机关实施节能节水改造等。同时,我委在工作中狠抓节约型机关建设,要求机关干部将节约优先的方针体现到制定规划、政策、法规、标准及各项工作中,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作为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的前置条件,努力避免因决策失误造成资源浪费;严格控制各项办公费用支出;推行节约型机关文化建设。下一步,我们将继续配合国管局抓好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制定公共机构能源审计管理办法,继续支持中央国家机关加快实施节能改造,同时抓好机关自身节能减排工作。
    开展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是公共机构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活动。“十二五”时期,要创建2000家节约型公共机构,推动这些单位建立科学、规范的能源管理体系,实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发展绿色建筑,推广先进成熟的节能、节水技术和产品,推进废弃物资源化循环利用,加快可再生能源应用,使其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和人均能耗得到大幅降低。要进一步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如一些地方实行能耗强度和能源消费总量“双控”机制,切实增强各类能源消费主体的责任意识。要发挥投资、产品推广、节能奖励等政策的激励作用,激发各类公共机构节能减排的内生动力。要加强公共机构能源消耗监测体系建设,切实加强用能监管。发展改革委环资司将对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继续予以支持,各地发展改革委以及负责节能工作的经信、经贸等部门也要对这项工作给予支持。推动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再上新台阶。

在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财政部经建司副司长 曾晓安

    公共机构节能是全国节能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引领和带动全社会深入开展节能减排的表率。今天,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召集大家开这个会,就是要进一步做好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创建的组织实施,加强协调,高标准、高起点做好该项工作。下面,我结合财政工作谈三点意见供大家参考。
    一、开展公共机构节能示范意义重大
    节能减排是当前和今后相当长时间内,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一项重要任务。深入推进节能减排,需要企业参与,充分调动企业和社会的积极性和自觉性,需要政府政策引导,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同时,更需要公共机构带头实践,起到示范和引导作用。公共机构节能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节能潜力巨大。现在全国公共机构约有190多万家,建筑面积达到76亿平方米,能源消耗总量占全社会用能总量的比重大,而且能效水平跟发达国家和世界先进水平还有不小差距。随着政府公共服务的加强,公共机构能源需求也增长迅速,节能潜力巨大。
    二是示范作用明显。政府机关和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公共机构,涉及面广、人数多、影响大,受到全社会的广泛关注。政府等公共机构还是节能减排政策的制定者和执行者,这些机构节能减排工作开展的好坏,不仅影响政策本身的严肃性,还影响到政府公信力。
    三是建立节约型政府的必然要求。“历览前贤国与家,成由勤俭败由奢”,党中央、国务院提出建立节约型政府,首要任务就是要推进政府机构节能减排,政府节能是建立节约型政府的必然要求和重要抓手。
    二、中央财政支持公共机构节能已经取得明显成效
    “十一五”以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财政部提出了“夯实基础、明确责任、创新机制、加大投入、创造环境”的政策思路,初步构建了一整套支持节能减排和新能源发展的财政政策体系,支持公共机构节能减排是其中重要内容。
    (一)支持建立节能监管体系,完善公共机构能耗监测等基础性工作。
    一是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与中直机关管理局开展中央本级节能监管体系建设。二是将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176所高校列为节能监管平台建设示范单位。三是支持部分省市建设能耗动态监测平台,目前全国已完成33万栋公共建筑能耗统计。
    (二)将部分公共机构纳入节能改造重点工程,推进公共机构降低能耗。
    一是推进中央国家机关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中央财政拨付专项资金支持中央国家机关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同步推进室内供热系统计量及温度调控改造、热源及供热管网热平衡改造、建筑外围护节能改造,切实降低能源消耗,2011年共实施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57万平方米,取得了节能、保暖等多重效应。二是推进公共机构节能改造。2012年按照“先行开展试点,逐步摸索经验”的原则,启动了中央国家机关办公建筑节能改造工作,中央财政拨付资金支持中央国家机关进行供热计量、温控及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改造,为下一步实行按热计量收费奠定基础。
    (三)加大节能产品推广力度,优先在公共机构使用节能产品。
节能环保产品消费有利于减低能源消耗,拉动产业发展。近年来中央财政加大节能产品推广实施力度,逐步完善以高效照明产品、节能空调、节能汽车等产品为核心的节能环保产品推广体系,支持在公共机构优先推广高效节能产品,截至2011年末,中央财政累计在中央国家机关及其直属单位推广节能灯800多万只,起到了良好的节能减排效果。
    (四)大力推广可再生能源,鼓励公共机构更多地使用清洁能源。
提高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应用比例是缓解能源紧缺的有效途径。截至目前,已支持国资委、教育部等中央国家机关10兆瓦屋顶并网光伏系统,支持全国人大办公楼、公安部机关和住建部办公楼等100千瓦光伏建筑一体化建设。
    (五)支持开展合同能源管理,引入新机制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减排。
合同能源管理是节能减排的一项重大机制创新,通过引入市场机制,能够在最大范围内调动各方积极性,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工作效率。中央财政已经将公共机构开展合同能源管理作为支持的重点,2011年支持国管局在中央国家机关进行试点。从试点情况看,各项工作进展比预期效果好,成效正在显现。
    三、加强协调,密切配合,稳步推进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创建
    下一步,中央财政将继续完善政策,创新机制,加大对公共机构节能减排的支持力度。
    一是继续支持节能监管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在全国建立能耗监测平台,并将公共机构首先纳入其中,并做好各省、高校监测平台与中央级监测平台的数据接入工作。进一步研究制定公共建筑能耗限额标准和超额加价制度,形成对用能行为的有效约束,全面推进公共机构能耗统计、监测、审计工作,夯实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基础。
    二是继续将公共机构纳入节能重点工程给予支持。在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公共机构节能改造,节能产品推广等工作中,我们将加大对公共机构的支持力度。在可再生能源建筑领域应用政策方面,我们已经制定明确办法,重点支持农村中小学、医院、养老院等公共机构,实施“阳光学校”、“阳光医院”等工程,在寄宿制中小学、卫生院等公益性公共建筑中大力推广应用太阳能。
    三是继续在公共机构推广合同能源管理等机制创新。公共机构组织得力,示范效应明显,下一步,中央财政将加大合同能源管理推广力度,支持公共机构更多地采取合同能源管理等市场手段推进节能减排。
    同志们,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是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减排的一个重要措施和手段,各级财政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相关工作,中央财政也将在现有政策框架内加大对公共机构节能减排的支持力度,不断完善政策,创新机制,积极配合做好示范创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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