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机构节能简报第42期

公共机构节能网      ecpi.ggj.gov.cn      2013-10-15 08:58      【字体: 打印关闭本页

 国管局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司 2013年10月12日

 【本期要目】

 北京“五步走”推进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

 上海市安排专项资金支持示范单位创建工作

 重庆市多措并举推进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

 中国人民银行有序推进系统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

 

  北京市“五步走”推进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

 

      北京市为确保高质量地完成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的创建任务,结合实际情况,探索总结出“单位自评、专家指导、预验收、验收评价、持续改进”的“五步走”推进方式,解决了创建工作中的“瓶颈”问题,有力推进了全市示范单位创建工作。

      (一)单位自评。2013年6月初,市发展改革委组织各创建单位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自评,查找创建工作中存在的共性问题。自评结果显示,各创建单位普遍存在基础数据测算不规范,工作方向不明确、缺乏专业人员指导等问题。

      (二)专家指导。市发展改革委邀请暖通、电气、建筑等节能领域资深专家,成立现场指导专家组。专家组以各创建单位自评情况为基础,历时60天,对全市所有创建单位开展现场调研,提出完善建议。

      (三)开展预验收。8月份以来,市发展改革委针对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中出现的重点难点问题,召集专家进行集体研判、重点分析,提前开展了“技术指导和预验收”工作,专家组全程跟踪和充分参与。预验收工作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8月中上旬,选取北京工业大学、安贞医院两家综合能耗较高、代表性强、节能工作基础较好的单位作为试点,开展预验收。在试点预验收过程中,对创建单位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文件审核,对照评分规则逐条进行预评分,对配电室、空调机房、锅炉房等重点用能部位和设备进行实地考察,确保证明材料准确性,同时解答创建单位评分过程中出现的实际问题,指导并督促进一步完善。

      第二阶段为8月下旬,编制预验收工作手册。专家组在示范单位评价标准的基础上,结合北京市和不同类型公共机构的具体情况,进一步细化评分标准,完善评分细则,编制现场指导与预验收工作手册,确保剩余21家创建单位开展预验收工作的规范性和一致性。

      第三阶段为9月份,全面开展创建单位的预验收工作。专家组分三路对医院、学校、国家机关等不同类型创建单位进行现场指导和预验收,形成专家预验收意见,并及时反馈。在预验收过程中,通过实地考察,与创建单位能源管理负责人进行面对面交流,工作组切实了解到公共机构在开展节约能源资源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需求,为下一步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提供了重要依据。

      (四)验收评价。10月中下旬,市发展改革委将再次组织专家对第一批创建单位进行最终的评价验收。评价验收计划主要采取集中评审和答辩的方式,由参与现场预验收的专家对创建单位准备的评审材料进行翻阅和现场提问。集中评审后,专家根据需要进行二次现场踏勘。在专家评审意见的基础上,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将会同北京市财政局研究形成北京市第一批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创建单位评价验收意见,报国管局审核。

      (五)持续改进。对获评“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称号的公共机构,在做好先进典型宣传工作的同时,市发展改革委还将跟踪其开展节约资源工作情况,继续提供政策解读和专家指导等服务,保障示范单位按照评价标准持续改进和提高节约能源资源工作水平。

      北京市总结出的示范单位创建“五步走”的推进模式,既树立了一批有代表性、示范性的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又挖掘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薄弱环节,为全市持续开展公共机构资源能源节约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上海市安排专项资金支持示范单位创建工作

 

      为进一步发挥公共机构在全社会节能减排工作中的示范引领作用,上海市按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方案》和《关于2012-2013年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积极寻求政策扶持,创造有利条件,大力推进示范单位创建工作。

      为切实推动30家创建单位完善创建方案、优化节能措施、提升管理能力,市机管局积极协调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等职能部门,寻求政策与资金扶持。在市领导的关心下,2012年10月底,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研究全市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听取了市机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的专题汇报,原则通过示范创建工作方案,同意在市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建设资金安排450万元扶持资金,并下发资金计划。

      为确保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的安全规范,2013年4月,市机管局印发了《关于推进本市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的通知》(沪机管﹝2013﹞109号),对示范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架构、资金使用管理、项目验收规范等提出要求,对配套资金的申请和使用进行了规范。在配套资金使用上,要求各创建单位按照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通过方案比选、价格谈判方式确定专业节能服务机构,由创建单位与专业机构签订示范创建工作专项服务合同,上报市节能减排办审核通过后,由国库按照每期7.5万元的标准分两期拨付。目前30家创建单位均已完成相关服务合同签订工作,配套资金即将拨付到位。

      下一步,市机管局将抓紧督促各单位的创建工作。会同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按照国管局的创建标准和解释口径组织预评估验收。同时做好国管局抽查复核的准备工作,以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推动上海市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工作新局面。

 

重庆市多措并举推进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

 

      自全国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开展以来,重庆市积极进行宣传和申报,认真组织实施,扎实推进第一批30家示范单位的创建工作。

      一、做好培训工作。为深刻领会创建标准,重庆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邀请了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关专家对30家创建单位相关负责人和具体工作人员进行培训,逐条讲解创建标准,针对创建示范单位应采取的措施和改造案例进行授课,促进创建工作的实施。

      二、进行调研督察。搜集创建工作开展以来反馈的信息和意见建议,由分管局长带队,实地调研部分创建单位,现场督察创建工作开展情况,听取各单位汇报,查看现场,将工作开展情况与评价标准逐条对照,查找不足之处,提出整改措施。

      三、定向落实责任。市公共机构节能处和创建单位实行定向负责制,每位工作人员分别对创建工作相对滞后的单位进行“承包”,与创建单位共同梳理存在的问题,研究整改措施,指导创建工作。分管局长不定期听取创建工作开展情况汇报,提出工作要求,确保完成创建工作阶段任务。

      四、召开座谈会。8月份,重庆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组织召开第一批创建单位座谈会。会上,各创建单位汇报了本单位开展创建工作的情况,存在的问题,以及下一步工作打算。从座谈情况看,各创建单位领导高度重视,认识到位,明确责任,落实专人,制定创建工作方案,有序推进本单位创建工作,工作进度符合要求。会议针对各单位提出的问题和疑惑,由市局公共机构节能处的相关同志专门进行了解答,统一了标准和口径,并对做好创建工作进行了指导。

      下一步,重庆市各级公共机构将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扎实做好资料整理等基础工作,对照创建评价标准,对已有工作进行认真总结整理,并对未落实的工作逐项梳理,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创建工作。

 

中国人民银行有序推进系统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

 

      今年以来,中国人民银行节能减排工作办公室认真贯彻三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有序推进系统内第一批示范单位的创建工作。

      一、深化内部管理,加强基础工作

      人民银行节能办把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作为今年节能工作的一项硬任务。4月份,组织召开了节能减排示范试点工作座谈会,对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做出了部署安排。组织各创建单位开展了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专题培训,规范了创建工作标准、要求和程序,明确了创建单位目标任务、重点工程和保障措施。为准确地掌握各单位用能状况,人民银行节能办组织开展了能源审计工作,在此基础上,开发了能源综合管理系统软件平台,与各单位已完成的分项计量工程相连接,实现了网上能源监测、能耗统计、能耗分析、能耗预警等功能,大大提升了节能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和现代化水平。

      二、推动节能改造,节能效果显著

各创建单位以创建活动为契机,着力抓好了公共机构建筑及用能系统节能改造。如济南分行在信息中心机房升级改造过程中,分行节能减排工作办公室与机房主管部门密切沟通,采用了具有利用室外冷源功能的双工况机房空调,替代原来的普通机房空调,使机房空调耗电量大幅下降;长春中支办公楼因历史原因,多年来一直使用燃煤锅炉供暖,按照该单位创建方案的总体规划,将燃煤锅炉更换为燃气锅炉,锅炉效率大幅提升,同时降低了环境污染;西安分行在办公楼设备管理等基础条件较好的条件下,借创建工作之际,对照创建内容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并向省建设厅申报绿色建筑评定。

      三、加快新能源利用,拓宽节能渠道

根据创建工作要求,人民银行节能办积极协调各分支机构,大力推动新技术、新能源应用。在国管局的大力支持下,在系统内更换了高效照明灯具170余万只,实施了总装机容量近2兆瓦的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总行机关在党校建设项目中,采用地源热泵和太阳能技术提供采暖、供冷和生活热水,经测算,该技术比传统方式可节约40%以上的运行费用,6年内收回投资,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显著。

      四、加强目标管理,降低能源消耗

各创建单位根据工作要求,采取有力措施,有效降低了各类能源消耗。与上一年相比,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均有不同程度的降低:石家庄中支下降了9.1%,成都分行、西宁中支各下降了5.4%,广州分行下降了5%;在水资源利用方面,与上一年相比,2012年长沙中支人均水耗下降了36.5%,武汉分行下降了27.6%,南京分行下降了21.5%。

      下一阶段,人民银行节能办将进一步加强创建工作的指导和交流,实时掌握各单位创建工作的进度和质量,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切实督导各单位创建方案的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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