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管局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司 2013年11月22日
【本期要目】
国资委召开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业务培训会
农业部机关服务局从六个方面深入开展节约活动
沈阳市高标准完成公共机构名录库建设工作
贵阳市制定公共机构节能
国资委召开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
工作业务培训会
日前,国资委召开国资委所属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业务培训会。国资委各直属单位、直管协会分管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的负责人及各公共机构能耗统计员近160人参加了培训。国资委管理局副局长周勇、国管局公共机构节能司副司长范学臣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近年来国资委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组织责任体系进一步完善,职工的资源节约意识和自觉性不断提高,能源资源消耗统计监测工作全面加强,考核评价体系逐步健全,节能改造投入不断加大,管理水平明显提高。会议要求,各直属单位要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的重要意义,突出抓好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和验收工作,认真做好《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制度》的贯彻实施,扩大监督检查范围,做到系统全覆盖,着重抓好重点领域节能管理和改造,协调指导有独立办公区的单位开展节水型单位创建工作,进一步完善节能管理制度、加强节能宣传和培训。
会上,范学臣副司长系统介绍了当前国际国内能源形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进展与成效,阐述了下一步工作重点任务。国管局公共机构公共机构节能司监督考核处、北京建筑技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有关人员就新修订的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制度和名录库建设软件做了讲解和答疑。
农业部机关服务局从六个方面
深入开展节约活动
今年以来,农业部机关服务局深入开展节约型机关建设,全面推进节能降耗工作,印发实施了《关于加强节水节电节油节气节纸节粮工作的通知》(农服办[2013]15号),从节约水、电、油、气、纸、粮六个方面,明确责任,细化措施、规范行为。
节水工作方面,加强用水设备的检查维护和保养,对跑冒滴漏现象做到早发现,早控制。节电工作方面,在保证服务运转的情况下对部机关大楼电梯和电开水器等设施设备,采取分时分区关停措施,实行成本核算分电表计量。节油工作方面,实行车辆用油定额管理,加强油耗统计分析,计算每月节约燃油量。节气工作方面,推广使用节气灶头,开展能耗对比和分析,组织实施气改电改造,既算能耗账,也算成本账。节纸工作方面,实行分类控制,对于办公用纸,倡导无纸化办公,提倡双面打印;对于卫生用纸,由分散放置改为集中放置。节粮工作方面,实行精细化管理,改进供餐、用餐方式。坚持每天统计就餐人数,多供应小份量主食。通过加大日常管理力度、采用节能型设施设备、强化干部职工的节能降耗意识等措施,切实降低能耗。活动明确各处室、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节约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和完善具体实施办法,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措施具体、监管到位。
为将活动要求落到实处,服务局主要负责人亲自主持召开部署会,进行思想发动。建立了局处两级监管机制,具体监督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局领导不定期地对分管单位的节约措施执行情况进行督查,局相关部门每季度对节能降耗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沈阳市高标准完成公共机构
名录库建设工作
沈阳市高度重视公共机构名录库建设工作,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狠抓落实,高标准完成了名录库建设工作。具体做法是:
一、强化领导,明确责任
市政府办公厅主管领导亲自组织公共机构名录库建设工作,定期检查工作进度,并积极协调市编委、市财政局等单位,认真确认各级公共机构的数量和范围。印发了《关于开展公共机构名录库建设的通知》和工作方案,要求各单位和地区强化领导,明确责任,并将其纳入公共机构节能绩效考核。
二、加强指导,深化培训
为扎实做好名录库建设工作,市公共机构节能办组织人员到各单位和地区进行业务指导。针对各地区和部分市直单位对名录库软件操作系统掌握不够熟练、内容填写不够规范等问题,组织开展了相关人员参加的业务培训,并邀请省公共机构节能办的同志进行了讲解,为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
三、科学安排,层层推进
为确保按时完成公共机构名录库建设工作,市公共机构节能办首先确定沈阳市直管的120家公共机构,其次确定市直所属公共机构,根据确认结果自上而下逐级通知,逐级分类汇总、填制相关表格。同时加大督察工作力度,多次召开名录库建设工作调度会,对工作进度、质量等方面提出严格要求,扎实推进此项工作。
四、严格审核,确保质量
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市公共机构节能办对各单位、各地区的上报材料逐项进行严格审核,仔细校对,对统计范围不全、信息不准确的单位及时进行纠正,确保名录库建设工作高标准、全覆盖,为打造完善的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体系筑牢了基础。
贵阳市制定公共机构节能办法
近年来,贵州省贵阳市积极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取得明显工作成效。为进一步推进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工作,从法律层面规范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贵阳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贵阳市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经贵阳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通过,于2013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
《办法》共三十二条,规定了公共机构节能的规划编制、实施措施、监督保障等方面的内容,对贵阳市各级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明确了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体制。明确市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在市人民政府节能工作主管部门指导下,负责市级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并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区(市、县)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在同级节能工作主管部门指导下,负责本级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并指导和监督下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二是规定了公共机构节能规划的编制和实施。由市公共机构节能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本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规划以及节能规划,制定全市公共机构节能中长期规划。区(市、县)公共机构节能主管部门根据全市公共机构节能中长期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本级公共机构节能规划,并按年度将规划确定的节能目标和指标分解落实到本级公共机构和所管辖乡(镇)、社区公共机构。三是规定了公共机构节能管理的基本制度。要求公共机构建立节能联络员工作制度,实行能源管理岗位责任制,建立能源消耗监测制度、绿色采购制度。四是规定了公共机构节能的具体措施。要求公共机构加强用能系统维护保养、运行调节、巡视检查,推行低成本、无成本节能措施,强化用能管理,推行网络办公。五是规定了公共机构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控制车辆数量,按照规定的标准使用公务用车。六是鼓励使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推进节能工作。《办法》还对节能采购、能耗统计、节能改造、监督考核等方面作出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