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机构节能简报第56期

公共机构节能网      ecpi.ggj.gov.cn      2015-01-28 17:34      【字体: 打印关闭本页

国管局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司2014年12月15日

【本期要目】

公共机构节能培训工作座谈会在京举办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召开第一批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表彰奖励暨第二批示范单位创建动员会

广东省召开创建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工作座谈会

江苏省组织开展节能基础信息和能源数据交叉核查

无锡市组织学员集中参加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远程培训考试

 

公共机构节能培训工作座谈会在京举办

 

12月4日上午,国管局组织召开公共机构节能培训工作座谈会。黑龙江、浙江、广东、陕西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公共机构节能培训工作的有关同志,清华大学、浙江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西安建筑科技大学、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的相关人员共25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通报了2014年公共机构节能培训工作开展情况,2014年,国管局按照气候特色分区域举办了5期面授培训班,培训各省(区、市)节能管理负责人408人,地市级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负责人已基本轮训完毕。同时,联合清华大学举办1期远程培训班,培训节能管理员和工作人员9170人,培训范围已逐步延伸到市、县基层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人员和能源管理岗位操作人员,覆盖党政机关、科教文卫等领域,全国已初步形成由国管局牵头、各地参与,上下联动、条块结合、远程面授各有侧重的分级分类公共机构节能培训组织体系。

与会人员结合实际交流了本地区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培训的做法和经验,座谈了委托清华大学和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编订的《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节能管理人员培训大纲》,对大纲的修改和完善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并依照大纲的设计框架,对2015年的培训工作进行了讨论。

国管局节能司张国威副司长作会议讲话。他要求,各地、各培训组织机构要在已有的培训经验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培训组织、教学设计、师资安排等工作,建立与节能司的沟通和反馈机制,让公共机构节能培训工作体系逐步走向成熟和完善。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召开第一批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表彰奖励暨第二批示范单位创建动员会

 

12月5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召开了自治区第一批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表彰奖励暨第二批示范单位创建动员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艾尔肯·吐尔逊、党委书记张红彦出席了会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李铁军、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全社会节能监察局局长张华等应邀参加了会议。

会上,自治区发改委和兵团机关事务管理局有关领导分别宣读了自治区第一批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名单和第二批示范单位创建名单。与会领导向第一批示范单位代表颁发了奖牌。昌吉州代表第一批示范单位做了经验交流发言,自治区经信委代表第二批创建单位做了表态发言。

会议指出,第一批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实现了预期目标,初步形成了标准引导、多部门协调、多渠道投入的工作格局,各示范单位在行为节约、管理节约、技术节约等方面较好地发挥了辐射引领作用。

会议要求,在第二批节约型示范单位创建过程中,要进一步加强各行业主管部门的联动,将创建工作与节约型机关、节水型单位、节约型校园、节约型医院、节约型场馆建设等有机结合起来,发掘行业节能之间的共性,促进节能成果共享。要加强政策和资金支持,继续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加大对示范单位的支持力度,充分调动各级公共机构参与示范单位创建的积极性。

会议强调,各级公共机构节能主管部门一是要高度重视节能工作,清醒地认识到做好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重要性;二是要强化节能工作的责任意识,不断完善节能目标问责制和节能督查考核制度,统筹抓好各项节能措施的落实,在更高层次、以更大力度推动节能工作;三是要在节能工作上勇于创新,进一步增强思维的创新、技术的创新和工作实践中的创新,要实现示范单位可待续、可复制、可借鉴;四是要完善工作机制,强化政策和资金支持,为实现蓝天、绿水、青山、净地多做贡献。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及自治区相关厅、局有关人员,参加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的相关单位代表共50余人参加了会议。

 

广东省召开创建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工作座谈会

 

12月5日,广东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召开广东省创建国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工作座谈会。广东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巫东朋出席会议并作讲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有关人员应邀到会。

会议总结了广东省第一批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的情况,对第二批示范单位创建工作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向广东省9家第一批示范单位颁发了奖牌和证书,深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广州市南沙区行政中心、韶关学院、广东省人民医院分别介绍了创建工作的经验和做法。会议强调,创建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意义重大,不仅是生态文明建设和节能降耗低碳的需要,也是节约型机关建设的内在要求,更是提高公共机构节能管理水平、降低能耗的有效途径,各创建单位要从讲政治的高度狠抓工作落实,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严格按照创建方案,不折不扣对照评价标准,结合公共机构节能重点工作有序、全面推进创建工作深入开展。会议要求,各市公共机构节能主管部门和省直有关单位要加强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组织做好初步评价验收工作。各主管部门和创建单位要多措并举,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创建责任,加强创建工作沟通协调和信息交流,强化资金和政策扶持力度,确保第二批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会议还组织开展了《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评价标准》和公共机构能源审计业务培训。各地级以上市、顺德区公共机构节能主管部门分管领导,省教育厅、科技厅等单位负责节能工作的负责人,第一批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第二批节约型公共机构创建单位分管领导共100多人参加了会议。

 

江苏省组织开展节能基础信息和能源数据交叉核查

 

近期,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组织省教育、科技部门和省节能监察中心等单位,抽调13个省辖市和26个县(区)公共机构节能主管部门的节能工作人员,分别对75个省级、671个市级和400个县级公共机构的节能基础信息建设情况和能耗数据,实施了考核评价和交叉核查。

为确保核查工作的质量,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印发了《江苏省省级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考核评价标准》、《公共机构节能基础信息和能耗数据核查工作方案》,召集省各有关部门和13个省辖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节能管理处处长、26个县级地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人员,举办了核查工作任务部署会议和培训,统一讲解核查的内容、项目、标准和要求。在分3个小组对省级公共机构核查、13个小组对各市县公共机构核查实施期间,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专门成立3个督导小组对部分重点市(县)进行了现场监督和指导。核查工作结束后,还专门召开了核查情况总结分析会议,梳理核查成果和问题,研究改进措施和办法,形成了《江苏省公共机构节能基础信息建设规范》。

通过核查,引起了各级领导特别是被核查地区和单位的领导对节能工作的重视,明确了进一步提升节能基础建设的目标和方向,推进了各地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工作平衡、协调和整体发展。同时,提升了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基础信息质量,锻炼了节能工作队伍业务能力。

 

无锡市组织学员集中参加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远程培训考试

 

 11月21日,无锡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组织全市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远程培训学员,在市体育运动学校机房集中参加2014年度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远程培训考试。本次培训共20门课程52学时,课程内容涵盖了公共机构节能宏观形势、能源计量与统计、空调节能、合同能源管理及现代管理沟通等节能管理工作中涉及的理论和知识。

无锡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高度重视培训工作,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都带头报名,其他各级、各类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人员也踊跃报名,通过择优推荐、资格审查,最终确定59人参加学习。在培训期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通过建立学员信息档案,加强了对学员培训全过程的跟踪管理和进度检查,并先后组织开课动员、集中听课、培训进度分析等活动,保证了培训的顺利进行。通过培训,参训人员积累了节能管理知识,拓宽了工作思路,为进一步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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