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要目】
山东省召开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会议
“十二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公共机构节能关键技术研发及示范”项目年度汇报暨技术交流会在杭州召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加强公共机构节能信息报送工作
山东省召开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会议
3月27日上午,山东省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会议在济南召开。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司司长张世良应邀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机关事务局副局长马光秀主持会议,省机关事务局副局长王守波总结部署工作。省工商局、东营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寿光市市级机关事务局3家单位做了交流发言,同时就合同能源管理进行了专题培训。
张世良司长在讲话中对近年来山东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他强调,各级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要深刻认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面临的机遇和挑战,认真抓好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十三五”规划编制、新能源新技术推广、资源综合利用、宣传培训等重点工作,逐步完善投融资机制,推进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推行能耗定额管理,强化目标责任考核,营造节能减排的良好环境。
会议全面总结了2014年山东省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开展情况,对2015年重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会议要求,各单位要进一步深化认识,增强做好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突出重点,全面推进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进一步强化措施,确保完成“十二五”节能工作目标。
各市机关事务局、聊城市政府节能办分管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副局长(副主任),节能科(处)室负责人,省直各单位相关处室分管节能工作的负责人共计150人参加了会议。
“十二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公共机构节能关键技术研发及示范”项目年度汇报
暨技术交流会在杭州召开
4月17日,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司在杭州组织召开了“十二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公共机构节能关键技术研发及示范”项目年度汇报暨技术交流会。国管局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司司长张世良、科技部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司能源处处长郑方能出席会议并讲话。项目专家组、各课题参与单位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共6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由专家组组长、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宋波主任主持,中控科技集团副总裁张伟宁、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张少云处长致辞,浙江中易和节能科技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能源研究所、清华大学等课题牵头单位负责人对课题进展和财务执行情况进行了汇报。中国科学院、天津大学、中国建筑设计院、北京华京会计师事务所等单位的9位专家,对各课题存在的问题和技术难点进行了点评,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形成了专家意见书。
郑方能处长介绍了“十二五”节能科研项目的基本情况和“十三五”节能领域科研项目的研究方向。要求各课题承担单位坚持节能优先、节能为本的原则,在项目执行中体现出经济效益,把钱花到刀刃上;要把公共机构适用的节能技术提炼出来,建立完善的节能技术支撑体系,为做好节能工作打好基础。
张世良司长指出,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的专业性、政策性、示范性很强,要通过项目研究,把公共机构节能关键技术集中体现出来,突出创新性、实用性、安全性;建设的示范工程要可借鉴、可复制、可应用、可推广,真正发挥出示范作用。他强调,该项目总体要求是:运用科研单位的人才、技术和研发优势,重点解决在公共机构节能中遇到的难点问题,发挥对公共机构节能导向和引领作用。一是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各科研单位要切实承担起课题研究的主体责任,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各课题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二是严格遵循科学规律,各科研单位要实事求是,严谨细致,围绕高、专、精、尖开展研究,将理论性和实践性结合、普遍性和特殊性结合、节能管理与节能技术结合,用事实说话、用数据证明、用实例示范。严格遵循科学研究规律、公共机构用能规律和市场规律,本着少花钱、多办事;花了钱、办好事的原则,确保资金使用效益。三是严格控制研发质量。各科研单位严格按照课题任务书要求开展科研,确保研究理论经得起实践的检验,项目成果起到示范推广作用。四是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对各科研单位财务验收实行“一票否决”,严格国拨经费使用,落实配套自筹经费,坚决避免违法违规使用课题经费情况发生。五是严格把握时间进度。各科研单位按照项目截止时间倒排任务进度,落实责任到具体单位和人员,确保课题按时间进度推进。
会议还组织有关财务专家开展了专题财务管理培训及答疑。各课题分别组织了课题内部技术交流。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加强公共机构
节能信息报送工作
为及时了解兵团各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开展情况和工作成效,2014年底,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机关事务管理局把公共机构节能信息报送工作作为加强工作交流、促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深入开展的重要手段。年初,在《兵团机关事务工作信息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出台了《兵团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信息报送制度》,近期结合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加强公共机构节能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精神,针对新时期信息传播平台重心向网络转移,信息载体可采取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多种形式的新要求,修订完善了《兵团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信息报送制度》,采取了系列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兵团公共机构节能信息工作由兵团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归口兵团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处管理。二是抓好宣传引导,提高对做好节能信息报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节能信息报送作为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切实加强节能信息采集、筛选、加工、传送、上报、反馈和存档等各项日常工作。三是明确信息报送的实效性、准确性原则,确保重要信息早发现、早收集、早报送,上报的信息实事求是、准确无误、分析透彻。四是不断丰富节能信息报送内容,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典型做法、工作经验、重要会议、调研、培训及考核情况等动态信息。五是建立健全报送制度,明确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职责,疏通上报渠道,完善信息审核审批程序,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和真实性。六是建立节能信息报送及采用情况通报工作机制。对各单位节能信息的报送、采用情况按月统计,按季通报,并将节能信息采用的数量、质量纳入兵团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考核内容。七是建立节能信息工作奖励机制,被兵团一级采纳的,每条奖励100元,被国家一级采纳的,每条奖励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