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要目】
上海市多措并举助推新能源汽车发展取得积极成效
安徽省从五个方面全力推动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快速发展
重庆市大力推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
编者按: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35号)和《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3号)要求,探索利用社会资金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的新模式,2015年以来,国管局会同中直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及所属公共机构中开展了新能源汽车自助分时租赁试点。截至2015年底,已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建成租赁网点36个,配套建设充电桩461个,投入运营新能源汽车230辆。通过一年来的建设和运营,自助分时租赁试点取得了明显的节能减排效果,方便了干部职工的绿色出行,受到普遍欢迎。2015年7月,马凯副总理考察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自助分时租赁试点项目并予以肯定。
上海、安徽、重庆等地纷纷响应,探索利用自助分时租赁等模式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和建设充电基础设施,取得了积极成效。
上海市多措并举助推新能源汽车发展取得积极成效
近年来,上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简称上海市机管局)按照“整体规划、分步推进、安全有序、资源共享”的要求,以助推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为核心,以实现公共机构新能源汽车充电桩互联互通互享为目标,积极做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截至2015年底,上海市公共机构累计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739辆,建成新能源汽车充电桩453台,较好地发挥了示范、引领和带头作用。
一、完善制度办法。一是坚持制度先行,规范新能源汽车推广工作。2014年3月,印发《上海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明确规定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一般公务用车新增、更新时,新能源汽车购买比例应不低于当年配备更新总量的30%,明确了公共机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基本原则。2015年印发《上海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管理暂行规定》和《关于进一步推进各区(县)公共机构新能源发展利用及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等规定,明确由机关事务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场所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事宜,要求区(县)公共机构研究制定新能源发展利用及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推广应用行动方案,并将新能源汽车推广使用作为“十三五”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重要内容,纳入公共机构节能考核重点项目之一。通过一系列制度的出台,为全市公共机构新能源汽车推广工作的规范开展奠定了基础。二是狠抓制度落实,确保政策落地。局主要领导亲自带队,分别赴市新能源汽车推进办、上汽集团等单位进行调研,多方面听取公务用车使用单位、新能源汽车供应商、配套设施建设单位意见,深入了解新能源汽车推广及充电桩建设现状,从政策制度落地、用户体验需求、企业发展诉求等多个角度,研究破解制度落实中遇到的障碍和瓶颈,提出化解之策。三是深入开展研究,为完善制度标准夯实基础。面对新能源汽车推广使用出现的新矛盾、新问题,上海市机管局充分借力“外脑”,委托专业机构对新能源汽车推广及充电桩建设进行深入研究,从政府采购、合同文本、建设规范、安全标准等方面,提出充电设施建设、运营、维保机制的建议,为建立机制合理、网络完善、管理规范的公共机构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管理体系打下扎实基础。
二、创新发展方式。一是与市场相结合,发挥引导作用,引入社会资本。针对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需求快速增长,单纯依靠财政投入无法满足现阶段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的需要的情况,上海市机管局创新建设模式,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机构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通过合作实现双方的共赢。仅2015年上半年,就通过竞争性磋商,采用公私合营模式,在财政资金未投入一分钱的情况下,在市级机关集中办公点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桩94台,较好地发挥了社会资本在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运营服务中的作用。二是与服务保障相结合,配套公车改革,创新出行方式。针对改革后出现的公务出行新情况,上海市机管局积极研究,将做好新形势下公务出行保障和新能源汽车推广使用工作有机结合,把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作为工作突破口,选择部分市级机关集中办公点和区(县)党政机关进行试点,推广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服务,为公共机构工作人员的公务出行提供便利。截至2015年底,在全市公共机构范围内设置分时租赁服务点45个,提供用于分时租赁的新能源汽车186辆。下一步,将总结试点经验,力争在2016年上半年实现市、区两级分时租赁服务点的互联互通,为实现与全市分时租赁资源的互联、互通、互享积累宝贵经验。
三、凝聚多方合力。上海市委、市政府对新能源汽车的推广使用高度重视,市委书记韩正、市长杨雄在多个场合强调了新能源汽车推广使用的重要性,并要求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在新能源汽车推广使用中发挥示范作用。上海市机管局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最大限度地形成新能源汽车推广使用的合力。一是依托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搭建管理平台,协调市经济信息化委、市交通委等职能部门,以市场主导和政府扶持相结合,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使用力度,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公共机构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领域。通过这一平台,许多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加大了新能源汽车的购买使用范围和力度。二是先后召开上海市公共机构新能源汽车推广暨文广系统充电桩建设现场会、可再生能源利用及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推广交流培训会等会议,要求全市各公共机构主动搭建新能源汽车推广使用平台,全面推进公共机构充电桩建设。通过交流培训,不断强化各部门、单位对新能源汽车推广使用重要性的认识,推动工作的深入开展。三是分解工作目标,建立压力传导机制,在公共机构新能源汽车推广和充电桩建设整体规划基础上,纵向按时间维度,横向按公共机构类别维度,细化分解新能源汽车推广及充电桩建设工作目标,通过压力传导确保各项任务完成。通过压力传导机制,2015年公共机构新能源充电桩建设任务圆满完成。2016年,上海计划在公共机构新建新能源汽车充电桩800台,并已纳入上海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
安徽省从五个方面全力推动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快速发展
近年来,安徽省积极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在国管局、财政部等五部委《关于印发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新能源汽车实施方案的通知》及相关政策意见印发后,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大了新能源汽车研发、生产和推广应用工作力度。安徽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作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以国家新能源汽车试点城市合肥、芜湖为依托,积极协调省、市各有关部门,加大宣传,制定措施,全力推进,促进全省公共机构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出现良好势头。据不完全统计,全省公共机构建设充电设施2000余个,单位及人员购置新能源汽车1000余辆,芜湖市开展的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模式在省内外产生了广泛影响,合肥市在积极实施这种推广应用模式。
一、认真组织学习调研。一是组织人员到新能源汽车生产厂家学习调研,实地考察新能源汽车生产情况,了解掌握新能源汽车性能指标。二是组织人员到省内外充电设施生产企业学习调研,掌握充电桩生产、使用、性能及安装知识,组织企业与供电部门座谈,商讨研究安装充电设施并与公共机构对接运营模式。三是组织相关人员赴国管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及芜湖市、合肥市等地学习调研分时租赁经验,赴北京理工大学参观考察新能源汽车运营管理平台。通过学习调研,进一步掌握了新能源汽车性能、配套服务、运营模式等情况,为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奠定了基础。
二、开展专题培训和宣传。安徽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把新能源汽车业务专题培训和宣传普及有机结合,积极利用会议、调研、检查指导工作等机会加大新能源汽车宣传推广力度。一是组织专题培训,介绍有关政策及成功经验。二是组织新能源汽车试乘试驾,让大家亲身感受新能源汽车经济、环保的优良特性。三是重点宣传,为促进全省公共机构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工作发挥积极作用。
三、加强充电设施建设。一是协调有关单位和企业在机关驻地建设充电桩。在省直单位,以省政府办公大院、省政务中心等为核心向外辐射,15个省直单位建充电桩338个;合肥市14个单位建桩241个、芜湖市98个单位建桩557个。二是充分发挥节能专项资金作用,在省直单位投资建设54个充电桩。三是督促合肥市在滨湖省直新办公区建设交直流充电桩近100个,为入住单位提供充电便利。三是积极协调省能源局、合肥市科技局将独立院落的省直机关纳入省市充电桩建设规划。
四、交流推广经验。芜湖市在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方面,以政府为主导形成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办法。如公务员外出使用分时租赁新能源汽车,每月可享受一定的补贴;购置新能源汽车可实施团购价格并分期付款;单位租用新能源汽车每月可享受财政补贴等,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取得显著成效。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模式已逐步向区、县推广。安徽省将芜湖市分时租赁模式做法作为重要经验在全省积极推广,多次安排在全省节能工作会议和省直机关推广培训会议上进行经验交流,为各地开展推广试点提供借鉴和指导。目前,合肥市已在市、县政务中心开展试点,其它部分市也在研究制定试点方案。
五、制定鼓励政策。一是结合车改,提高公务汽车租赁准入门槛。在社会化汽车租赁公司招标中,把新能源汽车占比作为一项重要的评分依据,达到一定比例的给予加分。二是联系汽车生产厂家,组织团购。联系新能源汽车经销商和生产厂家,争取公务人员购买新能源汽车优惠政策。三是协调省政务中心、省政府大院等单位,为机关人员新能源汽车提供免费充电。四是将使用新能源汽车情况纳入创建国家和省级公共机构节约型示范单位评分体系。
重庆市大力推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
近年来,重庆市积极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截至2015年底,全市累计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5205辆,全市建成综合充电站4座、充换电站1座、小型充电站8座、交流充电桩255个和充换电设施运营监控管理系统,在建快充桩450个、慢充桩850个。
一是领导重视。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翁杰明、副市长吴刚牵头建立了全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先后出台了《重庆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方案(2013-2015)》、《重庆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市级财政补贴实施细则(暂行)》等,及时落实了免征车辆购置税、减免增值税、减征企业所得税等政策,切实推进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通过各市级相关部门(单位)、各区县的共同努力,2013年—2015年全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实际推广5000余辆,超额完成了推广应用3000辆的任务。
二是创新模式。通过市场主导、商业化运作的方式推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及新能源汽车租赁市场的发展。如重庆市国家级开发开放新区—两江新区管委会先行先试,积极培育、壮大新能源汽车产业,鼓励新能源汽车企业通过对接国家和地方政策,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上下游产业链业务,形成产业集群和规模效应,将重庆市打造成为全国重要的新能源汽车产业核心承载区。
三是拓展思路。结合正在开展的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把新能源汽车纳入编制管理,优先采购配置国产新能源汽车,特别是今后配置机要通信车、固定线路上的一线执法执勤类车辆时,原则上首选国产新能源汽车。加快新能源汽车配套设施建设,在市级党政机关相对集中的办公场所配备设置充电桩等配套设施,做好市级党政机关新能源汽车率先示范推广的基础性工作。强化新能源汽车租赁与车改后公务出行交通保障相结合,加强与新能源汽车租赁公司的合作,通过公开招标确定车改后党政机关公务出行汽车租赁服务公司时,对配备使用新能源汽车租赁公司予以优先考虑,逐步推广分时租赁等模式,以推动新能源汽车的广泛应用,切实促进全社会节能减排目标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