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机构能源审计管理暂行办法 2015年第32号令

公共机构节能网      ecpi.ggj.gov.cn      2016-01-19 16:55      【字体: 打印关闭本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

第32号

 

  为加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规范公共机构能源审计工作,提高公共机构能源利用效率,节约财政支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我们制定了《公共机构能源审计管理暂行办法》,现予发布,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徐绍史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李宝荣

2015年12月31日

资料下载:《公共机构能源审计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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