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节能型电开水器改造工作的通知
中央国家机关各有关部门办公厅(室):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节能重点工程、循环经济和资源节约重大示范项目及重点工业污染治理工程201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发改投资〔2014〕787号)要求,现就开展中央国家机关节能型电开水器改造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改造以项目管理单位前期现场核实确认的改造数量、型号及安装地点为依据,请各部门在我局公开招标确定的7家入围企业中自主选择项目实施单位。电开水器及配套的净水器费用由我局统一支付。
二、我局定于9月1日14:30在北京理工大学7号楼报告厅(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举办电开水器现场展选会议。请各部门节能联络员及核定数量在10台以上的所属单位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在听取企业产品介绍和观看样机后,选定项目实施单位并现场填写确认单。核定数量在9台以下的部门所属单位由部门节能联络员代为选择确定。
三、各部门要与选定的实施单位签订采购安装合同,按照《中央国家机关节能型电开水器改造项目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于11月30日前完成改造工作。要严格按照核定的数量、型号和安装地点组织实施单位进行安装,不得多报冒领,防止出现配备后不安装、安装后不使用等问题。
四、各部门要加强节能型电开水器的使用管理和维护,并按照合同的约定,督促实施单位定期做好净水器滤芯更换及设备维保等售后服务工作,确保节能效果。我局将适时组织抽查。
五、入围企业和中标型号电开水器简介、会场行驶路线示意图等资料请在公共机构节能网(http://ecpi.ggj.gov.cn)资料下载栏目下载。
六、请于8月28日下班前将参加现场展选会议人员报名表传真至63099735。
附件:1.中央国家机关节能型电开水器改造项目实施方案
2.报名表
国管局办公室
2015年8月21日
(联系人及电话:邢丽峰 63097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