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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宣布失效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公共机构节能网 ecpi.ggj.gov.cn 2025-01-09 11:13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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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提升机关事务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对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决定宣布失效4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现将决定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失效。
附件:
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4年12月4日
附 件:
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文件目录.docx
主办单位: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 版权所有: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西安门大街22号 邮 编:100017 电子邮件:ecpigg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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