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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公共机构能源费用托管典型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
国管办发〔2025〕20号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快推进公共机构绿色低碳转型,助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2022年9月,国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了《关于鼓励和支持公共机构采用能源费用托管服务的意见》。经过近三年的应用推广,实践中涌现出一批好经验、好做法,新思路、新举措。为充分发挥公共机构在全社会绿色低碳发展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宣传推介先进经验和创新做法,国管局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组织征集公共机构能源费用托管典型案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全国公共机构(包括机关、医院、学校、场馆等)已实施或正在实施的以能源费用托管为主的市场化机制运用项目。项目内容涵盖但不限于:建筑节能改造,用能设备更新与运维,可再生能源利用,能源管理系统建设,其他与能源费用托管相关的创新实践。
二、申报条件
(一)具有示范引领作用,主要经验做法可复制、可推广。
(二)节能效果显著,节能量可评估、可测量,具有项目双方或由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的节能量验收报告或节能效果评估报告。
(三)选用的节能低碳技术具有先进性,成熟稳定;在管理节能、合作机制等方面具有创新性。
(四)项目正常运行半年以上,既有效提升公共机构能效,又保障节能服务公司合理收益,实施情况受到双方认可。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材料真实可靠、数据准确、格式完整、内容详实。编写案例要坚持问题导向、实践导向,深入分析阐述,突出重点和亮点,具有针对性和适用性,不必穿靴戴帽、面面俱到。
(二)申报单位填写申报表(附件1),按照编写提纲(附件2)的格式和内容要求编写项目案例,篇幅控制在5000-8000字,并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节能效果评估报告等文件。鼓励提供能够体现先进技术应用、科学管理运维、节能量或项目实施前后对比效果的图片。
(三)申报单位向本地区、本部门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申报材料。纸质版材料应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包含申报表和案例文本的电子版、盖章后的PDF扫描版、高清图片、合同关键页、评估报告等材料,打包后以案例名称命名。
四、遴选程序
(一)案例推荐。各地区、各部门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汇总本地区或本系统单位报送的申报材料,初审后确定推荐名单,填写典型案例推荐汇总表(附件3)并加盖公章,于2025年9月30日前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国管局节能司,电子版材料统一打包发送至邮箱jnsxmc@ggj.gov.cn。
(二)专家评审。国管局节能司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财政部经济建设司组织专家评审会,对各地区、各部门推荐的案例进行集中评审,视情况选取部分案例开展实地调研。
(三)公示发布。遴选出的典型案例名单将在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网公示,经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国管局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正式发布公共机构能源费用托管典型案例名单。
(四)宣传推广。国管局节能司委托出版机构将典型案例汇编成册,出版《公共机构能源费用托管典型案例集》,组织相关媒体进行宣传,根据工作需要开展推广活动。
五、其他事项
本次征集活动自愿参加,遴选及出版过程不收取任何费用,案例汇编出版无稿费。
附件:1.公共机构能源费用托管典型案例申报表
2.公共机构能源费用托管典型案例编写提纲
3.公共机构能源费用托管典型案例推荐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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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27日